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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备案
(发布时间:2003-10-20)
·前往那些地区需办理《边境通行证》?
·哪些部门负责办理《边境通行证》?
·内地居民前往深圳、珠海地区,《边境通行证》如何办理?
·内地居民前往其他边境地区,《边境通行证》如何办理?
·办理《边境通行证》的资费是多少?
·《边境通行证》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一、前往那些地区需办理《边境通行证》? 

  答:前往下列地区需办理《边境通行证》: 

    广东省:深圳、珠海市; 

    黑龙江省:呼玛县、漠河县、塔河县、孙吴县、爱 辉区、逊克县、嘉荫县、萝北县、绥滨县、同江市、抚远县、饶河县、鸡东县、密山市、虎林市、穆棱市、东宁县、绥芬河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吾县、巴里坤县、木垒县、奇台县、青河县、富蕴县、福海县、阿勒泰市、布尔津县、哈巴河县、吉木乃县、和布克赛尔县、额敏县、塔城市、欲民县、托里县、阿拉山口行政区、博乐市、温泉县、霍城县、察布查尔县、昭苏县、温宿县、乌什县、阿图什市、乌洽县、阿合奇县、阿克陶县、塔什库尔干县、叶城县; 

    西藏自治区:仲巴县、萨喀县、聂拉木县、定日县、康马县、亚东县、岗巴县、定结县、吉隆县、错那县、隆子县、洛扎县、浪卡子县、米林县、朗县、察隅县、墨脱县、普兰县、扎达县、日土县、噶尔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靖西县、大新县、龙州县、宁明显、防城区、凭祥市、东兴市; 

    云南省:富宁县、麻栗坡县、马关县、河口县、金平县、绿春县、勐腊县、景洪市、勐海县、潞西市、畹町市、瑞丽市、陇川县、盈江县、梁河、卢水县、福贡县、贡山县、孟连县、江城县、澜沧县、西盟县、沧源县、耿马县、镇康县、龙陵县、腾冲县; 

    甘肃省:肃北蒙古自治县; 

    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阿拉善右旗、阿拉善左旗、乌拉特后旗、乌拉特中旗、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西子王旗、苏尼特右旗、二连浩特市、苏尼特左旗、阿巴嘎旗、东乌珠穆沁旗、科尔沁右翼前旗、阿尔山市、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满洲里市、陈巴尔虎旗、额尔古纳市; 

    二、那些部门负责办理《边境通行证》?

    答: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办证接待中心负责全市《边境通行证》管理和签发工作;全市各区(县)公安分局的办证部门和开发、保税、铁城、南疆分局等21个单位负责本区(县)居民群众《边境通行证》的签发工作;天津铁路公安处、天津港公安局、铁道建筑公安局十八公安处、铁路工程公安局第二十三公安处、交通部天津海上安全监督局公安处等5个单位分别负责本系统内部职工《边境通行证》签发工作。群众可凭本人身份证可以免费领取《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 

    三、内地居民前往深圳、珠海地区,《边境通行证》如何办理?

    答:内地居民前往广东省深圳市、珠海特区凭居民身份证申办《边境通行证》;部分内地居民可免办《边境通行证》进入深圳、珠海特区。即:60岁以上男性公民、55岁以上女性公民直接凭居民身份证进入深圳、珠海特区;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官兵、人民警察直接凭君军(警)官证、士兵证进入深圳、珠海特区。 

    四、内地居民前往其他边境地区,《边境通行证》如何办理? 

    答:1、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向常驻户口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分局、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办证接待中心提出申请,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免费领取《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填写后,由单位保卫(人事)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持此表并《居民身份证》到办证机关办理。 

    2、在企业工作人员可以向常驻户口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分局、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办证接待中心提出申请,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免费领取《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填写后,单位设保卫部门的,由保卫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未设保卫部门的,由企业法人提出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持此表并《居民身份证》到办证机关办理。 

    3、无工作人员可以向常驻户口地公安分局、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办证接待中心提出申请,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免费领取《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填写后,由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持此表并《居民身份证》到办证机关办理。 

    4、已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暂住一年以上的人员,可以向暂住地公安分局、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办证接待中心提出申请,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免费领取《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填写后,由暂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持此表并《居民身份证》到办证机关办理。 

    5、中央各部委和省级人民政府的驻津办事处人员,凭单位证明,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公安分局、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办证接待中心提出申请,免费领取《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填写后,由驻津办事处提出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持此表并《居民身份证》到办证机关办理。 

    6、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官兵进出边境管理区的,应到所属部队的相关部门免费领取《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填写后,由有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持此表并《居民身份证》到办证机关办理。 

    7、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单独签发证件,可与持证人偕行,但不得超过两人,另需交验偕行人《户口本》,并备偕行人一寸照片两张。 

    五、办理《边境通行证》的资费是多少? 

    答:办理《边境通行证》收费2元。 

    六、《边境通行证》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答:《边境通行证》的有效期最长可为一年。 

    七、公安机关对符合规定的,各办证单位应予以受理,立等可取。 

  治安管理总队办证接待中心: 
  联系人:娄妍、许鸿林、李岩 
  电 话:88296483、27319000-78038;传真:27319000-6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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